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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编辑:liuyh 发表时间:2018-03-14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接学校党委研工部“关于评选2018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为鼓励毕业研究生不断努力,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引导全校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始进行2018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请大家参照《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同研[2015]34号)规定的条件。按照相关要求申请。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请于314日~318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研工管理”模块下点击“先进称号学生申请”,选择相应的“先进称号”输入职务、联系电话、就业单位、联系地址、曾获荣誉(300字以内)、个人简历(250字以内)、个人事迹(700字以内)等相关信息后,保存并提交申请(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在申请时间段内,且院系尚未进行审核,可点击“收回”按钮收回已提交的申请,修改完成后重新保存并提交即可),然后正反打印《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的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所获奖励和荣誉须附上相应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发表论文须附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或录用通知复印件。申请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导师推荐意见直接填写在登记表内;申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另附导师书面推荐意见。

2.时间节点

●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申请:3月14日-3月18日

●总支评审及公示:3月14日-3月18日(收取材料截止时间以各总支通知为准)

●学院复审及公示:3月19日-3月21日

3.提交材料包括:1)申请2018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3)曾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所发表论文的相关材料等(按照材料清单中的顺序排放)。

4.请同学们关注各总支的材料提交与评审时间节点

5.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者如未能正常毕业,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6.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请同学们积极申报。

如有问题请与学院研工办王凯文老师联系69589503。

学院研工办

2018年3月14日

附:上海市规定的2018年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 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 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 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附件:1-申请2018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清单.doc

2-2018年上海市、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XX总支).xls

3-沪教委学(2016)4号.pdf

4-关于印发《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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