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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九届“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的通知

编辑:liuyh 发表时间:2016-02-26   浏览次数: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面推进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实践活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科学素养畅想当代大学生的中国梦,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组委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新,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注重对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等社会热点问题的思考,以身边科学为基础,创作具有创新性、新颖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作品。

1、体现时代感。注重科学、技术和人文的融合,加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的教育。

2、体现群众性。面向本市高校全体在校学生,提供师生参与科技创新和展示交流的平台,提升上海高校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综合能力。

3、体现创新性。突出对大学生创新理念和品格的培养,注重创新实践,加强对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提升高校师生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组委会

协办单位: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东华大学

成立第九届“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华大学团委,负责本届展示评优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届展示评优活动作品评审工作。

三、参评对象

凡在2015年9月30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具有科技含量,并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须由学生在近两年内(2013年10月以后)自主选题、设计、研究、制作完成。对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及已于2013年10月以后在国际或全国性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可选送展示,但不参加评优。

2、申报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科技发明作品和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两个类别。各高校上报的作品需在本校初审的基础上推荐,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2项,其中自然科学类科技发明作品不少于所推荐作品总数的二分之一。

3、自然科学类科技发明作品包括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和能源化工等类别,作品可以是发明创造、工艺革新等实物展品,也可以是可展示的软件作品。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包括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六个类别。

4、实物展品选送时,应随作品申报书附设计报告、实物模型、照片图表、多媒体展示片、鉴定报告及申请专利有关材料等。软件展品选送时,应随作品申报书附作品光盘及应用证明等。入围复评的实物展品需带到答辩现场进行展示,若实物模型搬运有困难,需附视频文件,评审专家认为必要时,将进行实地评选。

5、参评作品可以个人申报,也可集体申报(限5人以内),填写好本届展示评优《作品申报书》后,经本校团委、教务部门、研究生主管部门或科研部门初评后选送。

6、为保护大学生作品的知识产权,本届活动组委会鼓励学生在选送作品时申请专利。凡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并有推广价值的作品,可以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申请和资助。

五、活动安排

1、报名阶段(截止到3月10日)

下载《作品申报书》(一式三份)并认真填写

(1)纸质版材料请3月10日前交于电信学院106林秋琴老师处

(2)电子版材料请发到lin-688603@126.com(电子版文件请注明姓名、学院、作品名称)

(3)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3月10日,原则上不受理逾期上交的作品。

(4)联系电话021-69589360

2、市级初评阶段(2016年4月上旬)

由组委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上报推荐的作品按以上作品要求中参评者需提供的设计报告、实物模型、照片图表、多媒体展示片、鉴定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上报推荐的优秀作品参加复评。

3、复评阶段(2016年4月下旬)

在复评期间将聘请有关专家,通过现场答辨对参评高校推荐的作品进行咨询、论证和指导,并评选出十三件作品进入终评。

复评阶段,还将组织优秀学生参观上汽集团等大型企业,进一步拓宽创新思路、开拓创新视野。

4、终评和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5月上旬)

进入终评的作品,由作者本人进行演讲和作品演示,并现场回答评委专家及观众的提问。评委会通过评审,确定进入终评作品的获奖等级。

本届展示评优活动的总结表彰将于2016年5月上旬举行,届时将对获奖作品、获奖个人与获奖高校进行表彰。各高校参加展示评优活动的作品在现场进行展板及实物展示,同时对社会公众开放。颁奖典礼现场还将邀请相关企业等人员参加。

六、评奖办法

1、本届展示评优活动,设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与奖及单项奖各若干名。5月15日前组委会将推荐获特等奖和一等奖项目的第一作者参加第十四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

2、参加展示的毕业设计、课程设计作品以及国际或全国性竞赛获奖作品,组委会将颁发“参展证书”。

3、本届展示评优活动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用以表彰优秀作品的指导老师;设“杰出工作奖”,用以表彰在活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组委会工作人员和各高校工作人员。

4、组委会将根据各高校在本届展示评优活动中的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

附件1 评审规则.doc

附件2: 作品评审书.docx

附件3:学院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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